本案系劳动争议案件,历经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两个程序,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下,律师在一审中据理力争,在诉请只有7万的情况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2万赔偿!
案情简介
王女士今年52岁,自2009年入职A公司至今已有15年,期间A公司始终未向王女士缴纳社保,2013年,A公司登记设立B公司,两公司注册地址重合,工资由B公司发放,王女士自2009年入职至今工作岗位、工作地点、薪资未发生任何变化,因已工作15年可以享受保险待遇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无果,遂于2024年10月向A、B公司提出被迫离职,希望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维权。
案件结果
委托律师后,仲裁委首先因为当事人年龄超出退休年龄而通知不受理案件,并向当事人发送了不予受理通知,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后,在当事人授权下,律师随即准备材料向管辖法院提出劳动诉讼,但因为临近年末,律师和当事人对年前能解决这个事情的速度都感到担心。
值得一提的是,团队有个擅长调解的女律师主动请缨,多次与法院和公司法务沟通,在庭上也是据理力争,最终,在诉请只有7万多的情况下直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12万,为保证后期顺利打款,经法院见证,双方在法官的组织下签署了调解协议,王律师与公司法务约定3日内一次性打款,鉴于公司配合解决的态度和双方满意的方案,法院同意我方的撤诉申请,截止到2024年12月23日,12万赔偿已经由公司财务打款到王女士个人账户。

从法院立案到拿到赔偿仅只有不到一个月,这个结果不旦当事人非常满意,就连所里律师们听了也感到非常震撼,纷纷向这位女律师竖大拇指,争先向其学习调解经验。
案例启发
是的,请律师不一定是对簿公堂,能够以双方共同接受的方案庭前解决,省时高效,又能成功解决纠纷,对当事人来说也是一种“胜诉”!况且本案还超出预期的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多赔偿,岂不快哉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