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湖北定盘星律师事务所齐少冲律师代理的一起民间借贷再审纠纷案,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再审判决,依法撤销原审错误判决,改判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,实现重大胜诉改判!
案情简介
原审“被负债”,企业无辜担责
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。原告以《借款合同》《借款收条》上加盖有某公司印章为由,将实际借款人、某公司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并诉至法院,要求三者对案涉借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。
原审法院在未查清关键事实的情况下,认定该公司为共同借款人,判决公司承担还款责任,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。企业与法定代表人无端背负巨额债务,合法权益遭受严重侵害。
律师介入
深挖事实,直击原审核心错误
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我所代理再审,我所指定齐少冲律师作为本案代理律师。律师全面梳理证据、精准剖析案情,锁定三大关键突破点:
1、公章系伪造,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
案涉《借款合同》《借款收条》上的公司印章,经公安机关委托司法鉴定,与公司备案公章并非同一枚;实际借款人亦自认,该印章系其私自刻制,借款纯属个人行为,与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关。
2、借款未入公司账户,未用于公司经营
案涉全部借款均转入实际借款人个人账户,公司从未收到、使用该笔款项,借款与公司运营无任何关联。
3、实际借款人不构成表见代理
实际借款人既非公司股东、法定代表人,其个人借贷行为亦不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,无权代表公司对外借款。
同时,律师查明实际借款人已偿还部分款项,原审未予抵扣,事实认定明显错误。
再审改判
撤销原判,无辜主体彻底脱责
再审法院全面采纳齐少冲律师代理意见,依法作出改判:
· 撤销原审民事判决;
· 某公司、法定代表人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;
· 案涉债务仅由实际借款人个人承担,并依法重新核算剩余欠款本息。
律师说法
守护合法权益,坚决杜绝 “被负债”
公司及法定代表人 “被负债” 是商事纠纷中的高发风险。本案再审胜诉,充分彰显:
· 私刻公章、恶意串通形成的债务,对公司不发生法律效力;
· 无授权、未用于公司经营的个人借款,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需担责。
齐少冲律师以专业能力深挖事实、精准适用法律,成功为委托人摘掉 “无辜债务”,充分维护了企业与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权益,体现了律师在再审纠错、守护公正中的重要价值。
结语
此次再审改判,是对事实与法律的坚守,更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。
湖北定盘星律师事务所将持续以专业、严谨、负责的态度,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,在疑难复杂案件中攻坚克难,守护公平正义!